本报讯 (记者 王国明)河北省市场监管局日前印发《关于服务“三新经济”实施包容审慎监管的指导意见》,按照鼓励创新、包容审慎的监管理念,建立具有弹性的包容审慎监管制度。中央党校(国家行政学院)教授王伟告诉记者,包容审慎监管能较好地平衡各方关系,河北的做法,值得各地学习复制推广。
《关于服务“三新经济”实施包容审慎监管的指导意见》从市场准入负面清单、名称登记、经营范围、出资方式、“容缺登记”、标准引领、知识产权等7个方面明确了营造宽松开放的准入环境的措施,从探索实行“包容期”管理、规范涉事检查事项、规范行使行政处罚裁量权3个方面提出建立包容审慎的执法监管机制,从严守执法监管底线、加强风险管控机制建设、推进信用体系建设3个方面提出完善风险管控体系的要求。
王伟认为,传统监管习惯于采取行政许可、监督检查、行政处罚等高强度管理手段,刚性有余,但灵活性不足。对于当前迅速发展的各类经济新业态,传统监管面临很多不适应,也容易扼杀新业态的发展。包容审慎监管更多采用管理强度相对较低的柔性监管、精准监管、风险监管、信用监管等方式,给新经济的发展和创新预留了必要空间,较好地平衡了政府与市场、效率与安全等各方面的关系。
王伟表示,包容审慎监管是来源于实践需要而产生的创新,应在实践中不断去验证。包容审慎监管机制的最终确立,需要社会各方达成更多共识,并逐步使之规范化、制度化、法治化。